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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4-25 18:35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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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根据国家旅游局32号令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,明确游客申请投诉的条件、依据,以及旅游投诉实行属地化管理的有关规定,请您在预订旅游产品及服务时主动索要发票,妥善保管好旅游合同、行程单等相关证明。
    当您的正当权益确实受到侵害时,请先确认与您签订合同的企业名称(合同中签约人所在公司,以签字处公司公章为准),如为国旅总社本部、参控股企业或理事会成员,请联系该企业质量主管人员。
    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400-600-8888,或发送邮件至advice@cits.com.cn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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